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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 2022年“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按照“‘振兴龙江,邀你同行’——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为了更好的落实人才政策,吸引集聚2023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黑龙江创新创业,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我单位结合本次“人才周”活动要求,开展2022年“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

(一) 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 学历、学位、及年龄

1.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见附件1)。

2.年龄

报名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7.应聘人员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7.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6: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对已经发送邮件的考生视为已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报名邮箱)。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期毕业证明”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发至邮箱jswlsrsk@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年应届+姓名+岗位代码+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

(二)审核

按照本公告中发布的招聘计划表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试

  本次“人才周”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环节以面试考察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及要求,考试方式考前一周以邮件形式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

(四)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达到符合入取分数段的,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报名,如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三)本次招聘活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附件:

1_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_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人才周”招聘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