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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2-01-16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科学院统一部署,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1.省科技奖励项目应在20111231以前已办理成果登记,必须符合以推荐截止日期2012228计算,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科技进步类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技术发明类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自然科学类提供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二年以上的论文(专著),软科学项目提供评价日期距今二年以上的评价证明)。

2.推荐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内容;已获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的项目,不能以相同内容再次推荐。推荐项目如果是上一年度经省科技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3.推荐项目要严格按省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在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网,通过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http://210.76.36.79/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进行网上申报。省科技奖励相关的文件、网上申报系统说明等见附件内容,也可通过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网 (http://cg.hljkj.cn/) 进行查看和下载。

4.经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并网上打印出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所有附件材料(原件复印)装订成一册,其中作为原件的一份必须印有红章,材料装订顺序为:省科技奖推荐书、附件。推荐书和附件(除提供的原件外)必须双面打印和复印

5.推荐奖励项目的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要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奖类的填写要求。推荐软科学奖励项目书面版和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类的填写要求。推荐奖励项目要求提供的《应用证明》、《院士/提名人推荐意见》必须使用省奖励办制作的表样
请各部门认真把关,严格按要求做好奖励推荐工作,并于2012220前,通过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奖励项目。通过初审后,将项目材料一式四份(含原件)报送研究所业务办公室,具体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6)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应用证明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