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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所2013年度到期科研项目
  发布时间:2013-05-28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研究所科研学术建设,保证承担的科研项目完成进度与质量,使研究所整体科研利益不受个别项目的影响;特别是通过严把项目管理关,逐步培育可持续的、高水平的特色科研项目,严肃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的学术风气;现结合院科研管理制度和各级项目管理要求,具体按照2013年物理所科研业务管理工作计划,将有关到期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部门结合具体项目,认真自查。在项目规定完成日前的1个月将全套鉴定(验收)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业务办进行初审。

      2.业务办将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进行跟踪、反馈,给予积极的支持与协调;遇到必要的问题将提请所学术委员会或所长办公会研究商议、解决。
      3.对于不能正常进行鉴定(验收)的项目,按各类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及程序执行。

      4.业务办已正式启动建立科研管理信誉档案,持续、永久跟踪、记录、检查各项目执行情况,请各项目承担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对于检查不合格及非不可抗拒原因拖延鉴定(验收)、或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现象等对物理所整体科研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除按有关制度处理外,视情节严重程度还将追究相应部门和具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直至将其列入科研信誉黑名单。
特此通知,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