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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5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学术交流主渠道作用,繁荣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促进科技创新型人才成长,黑龙江省科协已正式启动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

       业务办将组织开展所内学术成果的推荐工作,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的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
请申报人于2013年2月21日前将相关纸件(共计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包括①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②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须提供被采纳部门的原始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到所业务办。具体申报事宜可到业务办咨询。

附件:

  1.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