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
关于评选哈尔滨市第二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1  
研究所科研人员:
        为繁荣学术发展,构筑学术高地,宣传和树立学术界领军人才,激励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好地为哈尔滨新发展战略和现代大都市建设服务,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学术氛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将开展哈尔滨市第二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大家积极申报。
一、参评范围与要求
() 参评范围
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在自然科学领域内从事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命名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 参评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学风,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深的从业资历。在本学科理论性研究造诣深,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在学科中具有带头作用和自主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学术上有突破,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其学术成果被国内外权威检索工具和同行广泛引用,处于国内外学术界领先水平,获得相应科学技术奖励。
4.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热心我市学术繁荣事业,在建设学术高地、加强学术交流、引领学科发展、活跃学术氛围、培养科技人才以及倡导良好学风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社会或同行认可,在学术建设方面享有盛誉。
5.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哈尔滨市第二届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申报表》内容和顺序,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内容要真实,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另附相应原件,以备专家评审组核实。
1.上报的申报表按要求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并上报电子版。
2.提交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及荣誉等有关证明材料,被推荐人必须是主要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3.有关评审办法和申报表可以在所内辐射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tpihas.com/fsxh.html
三、申报相关事项
申报时间:截止2011425
四、命名表彰
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等单位参加的哈尔滨市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出的人选,以领导小组名义授予哈尔滨市自然科学学术界新时期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并将通过有关媒体,对已命名的领军人才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