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
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3  
各相关部门:
2010年院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要求如下:

  • 申报材料:
1、原件材料包括:申请书;计划任务书;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检验报告;查新报告;使用报告;应用证明、效益证明、评价证明、或者供货合同;其它材料等。
原件材料中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和评价证明(专利证明、鉴定或验收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等)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财务专用章。
其它材料包括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的论文及被他人引用或收录的证明等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除原件外)须装订成册,统一A4格式,一式2份。
正式出版的著作复印件只需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封皮、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同样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刊物封皮和论文复印件即可。

  • 请各申报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10月22日前,将申报的项目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和申请书电子稿统一报送所业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