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22日,原子能院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上一届党支部书记主持,选举产生两个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
两个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各委员分工,报请原子能院党委批准。
原子能研究院第一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的分工如下:
范庆丽 支部书记
卫 光 支部副书记
杨仲秋 组织委员
张鹏达 宣传委员
徐奉焱 纪检委员
原子能研究院第二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的分工如下:
李 岩 支部书记
蒋继成 支部副书记
田 波 组织委员
杨 斌 宣传委员
李志刚 纪检委员
会后,院党委书记、院长赵弘韬同志对两个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提出三点要求:
首先,两个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支委班子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原子能院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其次,两个党支部作为以科研、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为主体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党建对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引领;支部书记带领支委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支委带领党员,党员带领群众,一级带一级抓工作落实,实现在科研、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各领域的全面开花。同时新一届支委班子要强化分工协作,相互补位搭台,履职担当、攻坚克难,不辱使命。
第三,希望两个党支部以换届为新的起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能力作风建设,扛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凝心聚力,全面开启原子能院“3.0”时代新征程;贯彻省科学院“1144”“战略,打造“六个一”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并以“工作落实年”为牵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贡献科技力量。
END
编辑:张鹏达 杨斌
审核:范庆丽 李岩
批准:赵孝文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