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为第三期的延续
IAEA总结了组织良好的核安全文化的5项主要特征:
安全已成为一种公认的价值
对安全事务的管理者是明确的
承担安全的责任是明确的
安全已落实到组织所有的活动
安全已成为一种学习的动力
尽管核安全文化既涉及单位,又涉及员工,但无疑单位是起主导作用的。这就要求单位决策层以身作则,深刻认识核安全文化的内涵、实质和特点,主动积极地适应核安全文化发展的规律,推进单位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核安全文化素养,使得“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核安全绩效不断得到改善。
IAEA在《发展和活动中的核安全文化》中指出了组织(单位)核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发展阶段:
1、初级阶段——核安全基于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组织认为核安全是来自监管部门和其它政府部门的要求,为求得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抓紧核安全工作,把核安全仅仅等同为遵守和达到相关的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2、中级阶段——良好的核安全绩效成为单位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
不依靠来自外部监管的要求和压力,单位也会主动地将核安全绩效作为重要的要求,列为实现的目标之一。但在实现该目标的安全管理中,只是把技术和规程作为解决办法,虽然认识到员工行为的重要性,却没有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此阶段达到一定的核安全绩效后会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
3、高级阶段——自觉且不间断加以改善核安全绩效
单位在实现核安全目标的安全管理中,充分认识到员工行为对安全影响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主动改进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并以此来不停顿地改善和提高单位的安全绩效。
了解了组织核安全文化的发展阶段,每个单位都应该向更好的方向努力。但在现实的核安全文化建设中,也存在很多未能很好培育核安全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现象。
IAEA在《核设施中的安全文化》中将各单位核安全文化水平衰退按时间顺序分为五个阶段:
在导致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在核电领域,我国虽未发生过INES2级以上的运行事件,但截至2011年底所有核电厂运行事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引起核电厂运行事件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差错、设备缺陷和设计不周。其中,人员差错是导致运行事件发生的第一因素,约占60%左右。在其他原因导致的运行事件中,人员差错往往起到促进作用。在核电之外的活动领域,核安全文化培训形势更加严峻。我国对10年间发生的332起辐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其中84.6%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观念薄弱、管理不善、领导失职、操作失误、缺乏知识等。2009-2013年,我国共发生辐射事故69起,其中62起为管理不善导致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反映出核技术利用领域核安全文化的严重缺失。
我们不能预见事故,却可以在源头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件或事故发生前,往往都有先兆预示,我们可以从这些预示中发现问题从而避免进一步的错误,同时也可以借鉴前人的教训来防止未发生的错误。
尽管发生错误的直接原因是个人失误,但个人所在组织营造的工作氛围却起到根本影响:积极培育核安全文化的组织发生事故的概率要远远低于不重视核安全文化的单位。组织核安全文化水平从开始弱化到由此引起安全事件或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会存在一个时间延迟,如果能够及时识别组织的核安全文化水平弱化,从而发出相关警示,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就有足够的时间来避免对核安全有害的后果。
组织核安全文化弱化的征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组织问题(决策层问题)、管理问题、雇员问题和技术问题。
向商业利益妥协。表现为反复的出现危机,纠正措施被大量积压,纠正行为不能保证优先,对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论证失误等。
不学习,不改进。表现为管理者开始相信自己的安全管理令人满意并因此骄傲自满,内部改革和进步停止,失去了自我进取和学习的机会。
开放性差。表现为管理者拒绝交流,不愿分享经验,不利用别人的经验改善自己的安全状况。
纠正行为不力。表现为安全有关的纠正措施被大量积压、纠正行为不能保证优先。
难题的解决模式不佳。表现为难以发现重复发生的问题和识别问题的发展趋势;对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论证失误。
程序的不完善。
分析和改正问题的质量差。表现为方法不对、对问题的鉴定不恰当以及缺乏知识、资源或时间受限导致改正行为不适当。
独立安全审评的不足或失效。
真实性不符。表现为单位的配置和状态与其安全状况的说明不一致。
对违反标准习以为常。
反复申请不执行管理要求的特许。生产优先于安全。
过长的工作时间。
未受过适当培训的人数比例偏高。
在使用适合的、有资格的和有经验的人员方面出现失误。
对工作的理解差。
对承包人的管理差。服务采购时使用供方单位的部分人员,可能存在核安全素养和技能方面不足,管理不好,会带来安全上的不良后果。
企业的技术状况是安全文化的直接反映。不好的表现:技术方面的记录和存档材料贫乏或缺乏管理、设备维修不及时、对安全事件的收集、监督和处理不当,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体制不健全等。
核安全文化无论是在建设过程中走过弯路也好,还是在培育过程中遇到瓶颈也罢,各单位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如何去评价实施这些行动或制度后的效果,则是建立核安全文化的重要环节。只有掌握了已经做了的是否有效、哪些地方应当加强、哪些应做却未做,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企业生命才能越来越长久,在核安全文化培育的道路上才能越走越远,行业氛围才能越来越积极、越来越安全。
核安全文化评价由两部分组成:有形导出与内化观念。
有形导出——涉核单位组织内部的安全管理机制(有关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流程制度)是否健全。
安全管理机制是客观存在,这里主要考查各个员工在安全组织框架体系中的岗位设置与安全职责情况,以及安全工作运行流程和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考核目标明确有形,看得见摸得着,可以应用“业绩指标”与“监查”来定量实质的评价,此部分归属于政府监管要求与法规标准规定之内,是在核设施运行之前就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为许可的必要条件,也是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内化观念——评估各级员工对自己所在单位和组织的安全管理机制的态度,用安全文化建设来保证员工能够自愿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安全工作做好。
这部分属于人的思想意识范畴,更是核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覆盖领域和主流阵地,也符合核行业通则与国际惯例,为核安全文化的主旨内容,存在于员工的思想意识里,看不见,摸不着,可以通过组织行为与个人行动表现出来,是渗透到员工精神血液里面“安全第一”潜意识、定位于政府监管要求与法规标准规定之上的自我约束,这里主要通过考查组织行为与个人行为举止的外在表现来判断员工思想内质的意识,是核安全文化评价考核的重点与难点。
目前对核安全文化的评价可有三种方式:单位自我评价、IAEA核安全文化评价组评价以及二者结合的评价。但目前所有评价都应按照IAEA的ASCOT导则的规定内容进行,称为ASCOT(Assessment of Safety Culture in Organization Team)评价方法。
下面简要介绍IAEA对单位核安全文化的评价方法。通过借鉴核动力厂的评价方法,将其适用性扩展到辐射安全领域,可以将外界评价组对单位的评价方式改进为成立单位内部评价组(相当于质量安全保证部门)对单位进行自我评价,减少甚至杜绝事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运行安全。
ASCOT评价方法
(1)全厂巡视和文件检查
(2)个别访谈——核安全文化评价组把讨论和谈话的注意力集中在对组织和员工的态度及核安全文化相关的问题上,而不是在规程和工程系统的技术内容上。通过个别访谈后,就能得出对组织核安全文化建设水平的主要评价和基本结论
(3)评价——对核安全文化抽象概念所导出的具体表现进行确认,在安全绩效达到一定水平时,应注意评价致力改进的愿望,这也是核安全文化的重要表征
(4)评价报告——核安全文化评价组给出一份简明扼要的评价报告,明确指出核安全文化建设水平是良好的或是应当加强的,并指明应当加强的地方
核安全文化的培育过程从开始的被动接受,到单位自身主动管理,再到全员发挥自觉性、主动完善提高核安全水平的阶段,需要单位和个人不断从理念、制度、行为等各个方面和层面进行培育。
国家核安全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体现核安全文化的一些基本理念。这些理念包括: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与辐射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
核与辐射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管是对被监管者最有力的支持;
一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活动都必须全面贯彻“独立、公开、法制、理性、有效”的安全监管原则;
必须贯彻“认真、严谨、质疑、保守”的思想、态度和作风。
中国奉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其内涵核心为“四个并重”——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调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它是现阶段中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核安全发展经验的总结。而“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基本要求,是核安全文化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严即坚持制度从严,切实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杜绝制度漏洞;
慎即坚持安全第一、保守决策。必须将安全第一保守决策的原则贯穿于核安全各个环节,落实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各个阶段,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以审慎的态度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细即坚持精细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各项工作,规范各类监督检查程序并有效实施;注重细节,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苗头,不留下任何隐患;
实即树立务实之风。监督检查要实,整改要求要实,跟踪问效要实,要强化督导,从严问责,力求实效。
秉承核安全文化理念,以下简述运行核电厂的部分措施和做法,可作为辐射安全工作的借鉴:
(1)自我检查。自我检查是指员工在执行一项工作前对整个工作进行清晰的思考,在工作中给予正确的执行,并在工作后对预期响应进行审查。使用自我检查这一工具的常用方法是“STAR”方法,可分为Stop(停)、Think(思)、ACT(行)和Review(审)四个步骤。
(2)监护。在我国实践中,监护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在执行某个具体行动之前和期间,由两名员工(一人是操作执行人,一人是操作监护人)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共同执行同一任务,其中一人操作,一人同步确认;二是指在岗培训或影子培训中,培训负责人对被培训者的控制、指导和保护。
(3)独立验证。将工作员工分为执行和验证两个小组先后派出执行同一任务,后派出的小组对先前派出小组的执行结果加以确认。
(4)“三向”交流。核安全领域质量保证是基于文件的管理,而在管理实践中发现,口头交流也不可能放任自流,也应给出控制要求。因此,运行核电厂广泛使用“三向”交流管理措施。
(5)遵守程序。从安全文化的角度看,对活动承担者使用程序增加了附加要求。比如,对使用程序方法分类管理方法,对停止使用程序的要求等。
(6)工前会。工期会为在执行一项任务/工作之前,相关工作员工之间要进行面对面的准备会,以便清楚地理解任务目标、范围、风险、安全要点、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的活动,保证有效完成任务/工作。
(7)工后会。工后会一定由活动承担者主持,所有参与活动和受到活动较大影响的员工,包括有关工作的计划员工,都应该参与工后会的讨论,以确保对讨论内容得到更完整全面的理解。
(8)当面工作交接。当面工作交接时要用标准化的方式传递信息。交接地点应选在有利于讨论且距离工作地点足够近,以方便采取行动的地点。当面工作交接包括员工、班组、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移交。
(9)管理者的巡视。一般的组织管理者巡视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判断;对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工作进行督促;了解对程序的意见。
核安全文化是核与辐射安全事业的灵魂,是核行业每一个从业人员的基本价值观。核安全文化水平是核行业安全发展程度的标志,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前途与命运,关系到行业的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核能“走出去”战略能否实现,甚至关系到国家安全总体目标能否实现。
我国核安全文化伴随着我国核工业的起步而生,吸纳了国际组织和各国先进的核安全文化理念,与我国社会文化相互交融,继承和弘扬了我国民族文化的传统,并汲取了其他领域安全文化的精髓。经过60年的积淀与发展,全行业整体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得到了全面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国家核安全局成立30年以来,对核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培育陆续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采取了系统性的举措,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核安全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发展、核安全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完善的。需要随着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践的逐步深入而不断丰富、发展和提高。福岛核事故后,国际核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核安全文化水平的高低,将决定这个行业、这个系统的生死存亡。而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方向不可逆转,核能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只会比规划的目标更快更大,核技术发展的势头更加迅猛,不同技术储备和文化积淀的单位与企业入行发展,这对我国核安全的挑战将前所未有,我国核安全监管系统面临的压力同样前所未有。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更高的要求来建设和培育核安全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行业的综合力量,通过培训、实践、监督等有效手段,把核安全文化培育工作做实,把核安全文化评价工作做好。
具体到每个单位的工作,务必落实好“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基本方针,遵循核安全文化的基本原理,充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把核安全文化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
“核安全文化”相关知识的介绍,至此为止告一段落,但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具体要求的落实、相应成果的继承发扬,对于各单位来说也许才刚刚开始,不会因为微信专题活动的结束而落幕,相反,应该通过本次宣贯专项活动,加深对核安全文化的认识,借鉴相关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为核安全文化的种子提供良好的萌芽条件,使其茁壮成长。
请各位继续关注下期微信专题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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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普及&答疑解惑 美国INPO评价体系
核电厂评估目标是评估核电厂的安全文化健康状况,找到强项和待改进项,向电厂管理层提供纠正行动建议用以提高或保持现有的核安全状况,依据的WANO(world Association of Nuclear Operator,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的卓越核安全文化八大原则如下(括号中内容为普适或适用于核技术利用单位):
(1)让全体员工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权力与义务。每个岗位都以书面形式对其任务、职责和权限做出规定,并为在岗人员所理解。落实与核安全责任相关的指挥体系、岗位权限、人员配备和资金保障。在单位所有决策中强调核安全高于一切,确保核安全人人有责,覆盖全面,不漏人不落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领导做安全的表率,通过现场关注问题,指导、监督和强化标准,及时纠正偏离电站期望值的行为等方面。管理层在理解和分析问题时考虑员工的观点。经常不断地、始终如一地宣贯安全第一的理念,言传身教,做核安全的主要倡导者(领导层重视)。
(3)在组织内建立高度的信任,通过及时准确的沟通来培育这种信任。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员工可以提出核安全方面的任何问题而不必担心会受到惩罚,并相信所提的问题会得到建设性的回应(尊重与沟通)。
(4)员工在各种决策中体现安全第一,严格步骤与程序来解决问题,当面临突发或不确定工况时,支持和强化保守决策,确保万无一失(坚持安全第一)。
(5)充分认识核技术的特殊性和独特性,掌握动力反应堆的反应性控制、持续堆芯冷却、核裂变产物屏障的完整性等有别于其它常规电厂的重要特性,严守设计和运行的安全裕度(核技术的特殊性)。
(6)员工要对可能给核设施安全产生不利后果的状态或活动时刻保持警惕,对任何安全风险与苗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培育质疑态度(保持警惕)。
(7)业主或者运营单位须定期通过培训、自我评估、纠正行动和对标,来激励学习和提高业绩,做好经验反馈,倡导学习型组织,使核安全问题得到持续关注与改进(持续学习)。
(8)通过各种监督方法对核安全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评估核安全文化,做到评估和监督活动常态化,并以此作为改进的基础(监查与评估)。